公司维修需要啥手续维修产品工艺规范
管理制度及规范
第294篇
维修产品工艺规范
1、目的
规范并指导维修员正确进行产品维修及标识,确保经过维修后的产品得到准确有效的标识,在外观和功能上均能满足使用的要求。
2、适用范围
产品维修组。
3、职责
品质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按本程序进行产品维修和标识。
4、工作程序
4.1产品维修
4.1.1维修产品前,应仔细阅读其电路原理图,要求读懂电路原理。
4.1.2维修时,应首先检查产品外部接线是否正确、螺丝有无松动,再观察线路板表面是否
异常,器件有无烧焦、虚焊、短路、断路等现象,如无外观异常,再对线路板功能进行检测;如果发现有器件异常应予以更换,线路板烧焦或主要印制线断路(评审决定),则应予以报废。
4.1.3维修应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应准确判断故障原因,避免乱拆乱动,将故障扩大。
4.1.4维修过程中,如有较长时间不能维修完毕的产品,可交其他人员维修,如仍不能解决
应及时请开发人员协助解决。
4.1.5维修过程中,已维修与待维修产品应分别有相应标识,要求码放整齐,标识清楚,《
故障产品维修检验记录表》与故障产品应对应。
4.1.6对于维修时不能确认是否损坏的元器件,在拆卸后应加以验证,再做处理。
4.1.7对于维修完的产品,应对维修过的部位进行清洁处理。如需跳线,弱电线路可使用灰
色扁平电缆线,再用热熔胶固定,跳线数量不超过3处。
4.1.8维修中所更换的外协件,如能退换应及时办理退换手续,不能办理退换的,应尽量修复,实在无法修复,方可办理报废。
4.1.9如在维修中,发现产品无故障,则在《故障产品维修检验记录表》中填写“未发现故障”,与产品一起送回相应待检区。
4.1.0维修完毕后,必须及时填写《故障产品维修检验记录表》,记录填写应准确、规范,如
有更改,应在更改处单杠划改并签署姓名日期。
4.2产品标识
4.2.1订单批量产品全部检验完工后,原则上应将故障产品入维修库。检验员统计送修未返
回的故障产品,在相应车间订单进行报告,填写故障产品送修单据,随同故障产品入对应
维修库。
4.2.2维修库管员负责接收故障产品,办理故障产品入维修库手续。
4.2.3故障产品经过维修后,从维修库出库,由维修库管员以维修批次送检,应在送检单中
备注原批次,以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