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违建强拆全部暂停关于违建强拆的
2020年违建强拆全部暂停,关于违建强拆的*规定,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2020年违建强拆,关于违建强拆的问题,以前的时候发生的比较的,但是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很多地方都暂停。那么2020年违建强拆全部暂停是真的吗?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介绍,并带来关于违建强拆的*规定。,目录 1、 2020年违建强拆全部暂停 2、 关于违建强拆的*规定 3、 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1 2020年违建强拆全部暂停 违建指的是没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是与城乡建设规划有冲突,或者是已到期的临时性房屋建筑。而对于违章建筑,是不能强制进行拆除的,必须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合理、合法地判断和处理。
1、对于违建是否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缺乏必要的建设审批手续和证件,需要进行严格依法进行认定,而不能仅凭直观感觉。
2、违建不一定要拆,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
拆除只是违建处罚的措施之一,所以完全可以采取“补证+罚款”的途径赋予其合法身份,以确保建造者的利益不至于遭受过分重大的损失。
3、南京市城管局、规划局曾于2018年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细化了一些常见的违建类型,对那些现实存在、确有使用需求的违建,行政机关将不予查处。
2 关于违建强拆的*规定 违章建筑可以根据不同的违章原因,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如下:
1、对于一些证照不全的可以补办手续的建筑,不应直接认定违章建筑。
可以依照《城乡规划法》,取得相关的手续,补办相关的手续,使之合法。对于这一类建筑,应给予限期改正的机会。
2、2008年以前*完成建造或者改扩建的建筑,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
因为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是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职能部门确定的房屋使用权,或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该建筑在2008年之前*完成建造或改建扩建。
3、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产证和建筑工程规划手续的房屋,属于证照不全,可以补办手续,不应直接认定违章建筑。
4、行政机关同意*引资企业建设的建筑,是企业经行政机关或职能部门同意建设的建筑(审批方具有建筑合法性审批权),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5、1986年6月25日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自从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1982年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随之废止。《土地管理法》颁布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6、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7、农村的三种土地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承包地、利用荒山荒地自由复垦的土地、基本农田生产建设的土地。
8、在土地总体规划调整之前建造的房屋,因为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一般符合当时的规定,但不符合现在条件的农村土地,依据法律规定,只能没收,不能限期拆除。
3 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很多违章建筑没有达到其强拆的标准,但是却被违法强拆了,那么可以向哪个部门举报呢?
1、如果遇见违法强拆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这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2、还可以通过拨打12389*,或者登录12389网络平台举报。12389是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举报*。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违建强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