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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新房装修除甲醛新房装修甲醛超标维护自

发表于:2024-08-20 15:06:17 来源:宏馨资讯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省吃俭用半辈子

买下了自己的理想居所

大家都盼望着住进去之后

能够开启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可是...

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

往往会遇到一些不尽人意之事

甲醛污染问题是困扰众多业主的大难题

新房装修时甲醛超标怎么办?

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本期教你打开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方式

案例回顾

2017年5月12日,民和县的居民朱先生高兴地拿到了海鸿国际广场住宅楼的钥匙。接下来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7.6万元的装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朱先生装修前先向装饰公司支付前期费用6.6万,待8月底装修完工、验收合格满意后,再一次性付清余款1万元。

同年8月底,朱先生发现房屋内有一股强烈的刺鼻感。本打算10月1日搬家,但由于房屋内的味道太过刺鼻,他将搬家时间一直拖延到2018年元旦。

本以为房屋开窗通风、晾晒一段时间后会好一点,但是入住后仍有严重的异味和刺鼻感。朱先生怀疑装修材料可能甲醛超标,故多次找装饰公司协商。但装饰公司不仅不愿意妥善解决,反而态度恶劣,坚持追要1万元余款。

万般无奈之下,朱先生向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民和县消协”)进行了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处理过程:

民和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并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装饰公司提供甲醛是否超标的证据。

2018年3月8日,装饰公司委托青海省西宁市同心联创环境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该房屋内甲醛的标准值(HCHO)为0.34mg/m³,严重超出“小于或等于0.10mg/m³”的要求。

处理结果:

在事实面前,装饰公司老板无话可说。后经民和县消协调解,双方达成“装修公司赔偿消费者因甲醛超标造成的损失和人身伤害6000元”的协议。

案例评析

本案例的成功调解,是民和县消协工作人员正确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一次有效尝试,也是民和县消协“举证责任倒置”调解的首例投诉案件。

举证责任倒置,是我国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一大亮点。在以往的实践中,消费者“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举证难”,如果任何情况下均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无疑会加大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和负担。解决案件争议通常都需要鉴定,而鉴定费用相对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往往过于高昂。

在本案中,如果要求消费者朱先生举证证明房屋甲醛是否超标,则需由其委托有关检验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甲醛含量检测,这显然会大大加重消费者维权的成本,使其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从而压制其保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相反,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可有效避免消费者鉴定难、成本高、不专业等难题,契合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精神。

此外,“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在减轻消费者的举证责任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责任意识,对于实践中的消费争议处理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则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本案中装饰公司提供装饰装修服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后的六个月内发现房屋有强烈的刺鼻味,装饰装修服务存在瑕疵,故装饰公司应承担甲醛是否超标的举证责任,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所调整的范围。

消费提示

新房装修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一旦遇到甲醛超标等问题,先保持房屋开窗通风一段时间。

如果甲醛超标问题仍然严重,则要保留好房屋装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证据材料,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住建部等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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