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进场维修函关于停止违规装修的函
发表于:2024-05-11 11:22:12
来源:宏馨资讯
晚稻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近期,我会接到业主投诉反映,贵司正在装修的万科金域缇香6栋2层,其中部分装修区域包含了社区规划用房。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以其他形式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因此,变更社区用房规划用途,根据《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相关规定,必须经得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方可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请贵司在收函之日起,即刻停止违规装修,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流程前,不得再次开工,物业也将暂停相关施工人员及施工材料的进场!
如若强行开工,我会将依法追究贵司相关侵权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万科金域缇香业主委员会
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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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金域缇香规划社区公共用房,无产权证,属于小区配套公共用房,不需要缴纳物业费。
社区用房又称社区公共用房,是社区居民休闲娱乐以及寻求公共服务的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其出租、出卖或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