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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官员有没假期他的的假期制度如何呢

发表于:2024-02-18 10:01:08 来源:宏馨资讯

古代的官员有没假期?他的的假期制度如何呢?

我们现在的假期制度是建国后制定的,那么在遥远的古时候,官员和百姓的放假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

古人如何休假?各个阶层的人是否有所区别?史学大师杨联陞的文章《帝制中国的作息时间》对此有过详细的介绍,从官员、农人、商人、工匠、学徒、仆人、学生、僧侣等多个阶层做了详细的考证和介绍。

一、官员假日

这一节主要限于官员阶层的正常时间表,因为每一个官员的工作时间表显然不必相同——他的职位可能是忙碌的,也可能是清闲的。一个懒惰的统治者或官员常常不能按时办公或视朝,而一个勤谨的皇帝会日夜不休地工作。

二、农人的时间表:历法

农人每年的时间表,无论对统治者来说,或对农人本身来说,都是一件主要的事情。为了这些最重要的生产者的方便,从古代起,政府就负担起制历的功能,历法等于是一个详细的工作时间表。此外,古代的统治者,照理想说,应该顺导调变四时的阴阳,以协助百姓。这个看法在汉代远比后来盛行;一直到清亡以前,仍然有领导农耕的仪式。例如,在立春前一天,地方官要执行一项仪式,鞭打一只为宣告农时已到而制的土牛。在春季里要选一天,皇帝带着他的朝臣行亲耕的仪式,为百姓做榜样。更实际的是,地方官要监督及劝导农民耕作。当然,最要紧的是按期限缴纳赋税,农民对这件事情不能够忽视。

强迫服役和诉讼是不时干扰农人时间表的两件事。从汉朝到唐代中叶这一段期间的大部分,百姓必须负担相当重的力役和兵役。自古代以来,思想家们虽曾不断地警告,除了农闲季节之外,不可以征募农人服力役,但是不幸这个忠告常被忽视。在较近的帝制时代的中国,当兵有成为独立职业的倾向,力役也有折钱的倾向。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种干扰的减少有助于粮食生产的增加,间接地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在帝制时代的中国,人人都知道诉讼花钱。对于在衙门习气和腐化贿赂之下很容易受折磨的农民来讲,这个说法尤其正确。例如,当公元2世纪汉代走向衰亡的时候,农民要想在城市里解决一件法律案件,是极其困难的事。除非他在清晨或傍晚短短的开庭时间内出庭,否则他就无法得到宣判;即使如此,如果他不行贿,他就无法见到法官。他常要在城市里停留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月,因此他的亲戚或邻居必须携带粮食和生活费用去送给他。据公元2世纪学者王符的估计,在汉代,这种情形浪费了每天三十万人的工作时间。虽然这可能是夸张,但无疑诉讼会严重地干扰到农人的时间表。后世曾经试图补救,但是极少成功。在宋代,有一条有趣的规定,在劳动季节里,农人不准打民事官司。这个规定称为“务限”,自二月一日起,至十月一日止。

农人每天的时间表,是从日出到日落都在田里工作。仅有在中午他的家人给他送饭时才停歇,这是自古以来的习惯。依照地方习惯的不同,农人的妻子会或多或少地在田里共同工作。不过通常她是纺纱织布的人,如果有足够的灯油,她会一直工作到半夜。从事纺织的妇女共同使用灯火,也是一项自古以来的习俗。

在实施共同耕作的地方,如宋、元时代的四川,用“耘鼓”和“田漏”来划分时间。宋代学者曾经吟咏这两种及其他的农具。在元代一本讨论农业的书里,我们读到:“薅田有鼓,自人蜀见之。始则集其来,既宋则节其作,既作则防其所以笑语而妨务也。其声促然清壮,缓急抑扬,而无律吕,朝暮曾不绝响。”显然薅鼓是一个管理及鼓励农耕的有效工具。不过,在中国其他共同耕作极少或没有共同耕作的地方,薅鼓并不出名。

三、商人的时间表

农人的时间表在整个帝制时代的中国没有变更,而商人的时间表则颇有改变。历史的长期趋势是走向商业的增加,因此营业时间也逐渐加长。

从汉代到唐代中叶,政府在城市中指定市场的地区,商人集中在那里营业。同一种行业的人住在同一行里,而政府对他们施以广泛的控制和监督。依照古来的习惯,要到中午才开市。

在唐代,中午击鼓二百下开市,到日落前的七刻钟击钲三百下而散。这个规定自9世纪起逐渐松弛。

到了12世纪,一般大城市里从清晨到深夜都有商业活动。商人不再受地区或时间的限制了。和政府减少对市场控制同时并进的,是郊区市场的发展,这种市场称为“草市”,从一开始就很少受到控制。当然,在宋代及宋代以后,仍然像从前一样,在市镇和乡村里有定期的市集。这种市集大致上只在当天的一段时间内开市,因为没有延长时间的必要。

商人通常在假日里照常营业,特别是在节庆假曰,因为那是做生意的最好日子。对开业的商人或叫卖的小贩都是如此。新年是这个规矩的惟一主要例外,这时所有的行业都至少休假一两天,甚至包括旅店业和药房业。药房必须留下一个人在休业的店里,准备为急病者配药方。到清末民初,有若干商店开始有在年假里照常营业的习惯。这称为“连市”,最初多少为人不满,认为这种行为所表示的是对额外利润的过分热衷。

四、工匠的时间表

工匠的工作时间表就像农人一样,包括整个白天。当然,因为季节不同而白天会有长短,这是人们很早就知道了的。譬如,在唐代,政府规定三月和七月的时期为“长功”;十、十一、十二、一月时期为“短功”;其他月份时期为“中功”。大致是政府规定在不同的月份里有不同的工作分量。在较近的时代,大约从宋代开始,城市里的工匠通常变成在晚上也和白天一样地工作。这个发展显然和商人时间表的改变类似,但是施行的范围没有那么广。只有室内的手艺才需要晚间的工作,而且大约只有半年(譬如,自九月起,至三月止),用来补偿一年之中这段时间较短的白天。这似乎反映了工业发展要比商业发展落后。

五、学徒、仆人的时间表

在工商业里,学徒的工作时间表都一定是最重的,他们的地位不比奴隶或仆役好。学徒、奴隶、仆役三者形成被统治阶层中最下层的人群。当然,属于有钱有势家庭的奴隶或仆役,在某些情形里生活或许要比一般人来得容易。但是从他们身上所能勒索的劳力,实际上没有限制。

六、学生工作时间表

中央官学(太学或国子监)学生的待遇大致和官员相同,同样地有相当多的假日。这些学生的数量不多,多半是数百人,而数千人的时候较少。大部分学生在私学私塾读书,他们在上、下午都用功,只有主要的节庆才放假。明、清时期,私学私塾也有大约一个月的新年假或寒假。

和学校的时间表有关的,我们必须注意到中国教育史上通常被忽略的一点,那就是农家子弟的学校只在农闲季节上课。汉代的作品《四民月令》(这本书主要是业农者的时间表)载,九岁到十四岁的幼童要在一月、八月、十一月人小学,十五岁到二十岁的成童要在一月和十月人大学。唐代的中央官学学生,在五月也有十五天的田假,在九月也有十五天的授衣假,显然是为了适应来自农村的学生。在宋代,农家子弟就读的乡下学校称为“冬学”,因为这些学校只在冬天开课。冬学这个名称甚至现在仍然使用。

七、僧侣的工作时间表

僧侣和道士的作息时间表比较严格,原因是他们具有自治团体的性质。僧侣每年的时间表中最引人注意的项目是源于印度的“夏安居”。从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僧侣必须留在他们自己的寺院里。对这个要求的解释是:在夏天的几个月里,行脚僧会遭受豪雨之苦,或者他们会不知不觉地犯下杀生的罪恶。前者的确是在印度比中国容易发生,后者也有这种可能。但是这个规定却在中国实行了好几个世纪,特别是在唐、宋时期。“夏安居”以在各自寺院里的一餐大斋为开始,也结束于各自寺院里的一餐大斋。

在寺院里,用钟和鼓来宣告每日时间表的时刻,而且寺院准确的钟声也实在有助于邻近的俗人。有些僧侣的确负起唤醒人们的责任,在每天早上打铁牌子或敲木鱼。在宋代,他们在首都里极其活跃,不只用他们的工具唤醒人们,并且报告气候是晴朗、阴晦或下雨,以及各个清晨朝会的类别。每一个报晓僧都有他们自己的地区,并且不时沿门向区内的商店和住家求乞斋粮。

寺院的生活应该是安静的,但是在节庆和每月的初一、十五却非如此。这时寺院会打开大门让人们来烧香。在一些节庆的日子里,这些地方变成忙碌嘈杂的市集。僧侣也必须在一定的时间里携带些小礼品去拜访他们的施主,以募化施舍。这和报晓僧以服务换取的施舍有所不同。还有,认为僧侣在其他方面完全寄生的想法是不对的。对晚唐和宋初的禅僧来说尤其不对,他们遵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定。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时期,当寺院富有的时候,僧侣会从事相当规模的放款或其他商业活动。中国有几种醵金制度似乎源自寺院。

八、下层的假日

对各个被统治阶层来说,假日是很少的,除非是主要的节庆,譬如新年。对住在店里的商人和工匠来说,通常每隔几年有一次回家的休假。在店里工作,每隔一段固定的时间,他们会吃一顿比平常好的菜饭,例如每月的初一、十五。这些事情因习惯而成常例,通常由行业公会来规定。无论商人的行会或工匠的行会都是如此。

最有趣的是祭行神的特别假日,常常是盛大而热烈的庆祝。隶属行会的商店,要分摊聚宴、演戏、游行的费用。对农民来讲,这个节日是社日,有春社和秋社。早在周朝,这些庆典的开支就已成为农民预算里的例常项目。在祭社神以后,酒肉由乡中众人分享。如果碰到丰年,家家户户都会有人喝醉,要家人扶着回去。这一天,所有人都完全没有工作,包括学童和妇女。因为有一个迷信,如果这一天谁不休息,就会变得又蠢又笨。元代以来,社日逐渐衰退,有人认为这是蒙古外族朝廷禁止群众集会的结果。但是农人仍然常在村中的庙里举行一年一度的节庆,虽然庙神和节日各地有所不同。如前所述,明、清时期的重要节日是新年、端午和中秋。这三个主要的节庆称为三大节,各阶层都是一样的。

现代的西方人有时批评中国人在日常事务上缺乏时间观念。但是应该记住,在机器时代以前,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没有特殊的需要去注意一分一秒的时间。传统对勤劳的强调及遵守作息时间表的习惯,大概有助于中国这一个长久的帝国的维持,而这些因素无疑地将会证明有助于中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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